安全检查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检查工作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、分公司、项目部及施工现场。

第三条 安全检查工作坚持"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"的方针,遵循"全面覆盖、突出重点、及时整改"的原则。

第二章 检查类型

第四条 安全检查分为:(一)日常检查;(二)专项检查;(三)季节性检查;(四)节假日检查;(五)综合性检查。

第五条 日常检查:由班组、项目部日常进行的安全检查。

第六条 专项检查:针对特定安全问题或特定部位进行的检查,如高处作业安全检查、用电安全检查、消防安全检查等。

第七条 季节性检查:根据季节特点进行的检查,如夏季防暑降温检查、冬季防火防冻检查、雨季防汛检查等。

第八条 节假日检查:在重大节假日前后进行的安全检查。

第九条 综合性检查:由公司组织的全面安全检查,每季度至少一次。

第三章 检查内容

第十条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:(一)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;(二)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;(三)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;(四)安全隐患整改情况;(五)应急准备情况;(六)职业健康管理情况;(七)消防设施管理情况;(八)现场安全管理情况。

第十一条 具体检查项目包括:

(一)安全管理: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规章制度、安全培训教育、安全检查记录等;

(二)现场安全:脚手架、模板支撑、临边防护、洞口防护、临时用电、机械设备、消防设施等;

(三)职业健康:职业病危害告知、防护用品配备、职业健康监护等;

(四)应急管理:应急预案、应急演练、应急物资等。

第四章 日常检查

第十二条 班组每日进行班前、班中、班后安全检查。

第十三条 班前检查:检查作业环境、设备工具、防护用品等。

第十四条 班中检查:检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状况,及时纠正违章行为。

第十五条 班后检查:检查现场清理、设备归位、安全隐患等。

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员每日进行施工现场巡查,重点检查高风险作业区域。

第五章 专项检查

第十七条 定期对高处作业、用电安全、消防安全、起重机械、深基坑等进行专项检查。

第十八条 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,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。

第十九条 专项检查应制定检查方案,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。

第六章 综合性检查

第二十条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,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带队。

第二十一条 综合性检查覆盖所有部门和项目,全面评估安全生产状况。

第二十二条 综合性检查结束后,应形成检查报告,通报检查结果。

第七章 隐患整改

第二十三条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要建立隐患台账,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。

第二十四条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:

(一)一般隐患:危险性较小、整改难度较低的隐患;

(二)重大隐患:危险性较大、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。

第二十五条 一般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,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,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。

第二十六条 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,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验收。

第八章 检查记录

第二十七条 所有安全检查都要做好记录,建立安全检查档案。

第二十八条 检查记录包括:检查时间、检查人员、检查内容、发现问题、整改措施、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期限、复查情况等。

第二十九条 检查记录应及时归档,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。

第九章 考核与奖惩

第三十条 公司将安全检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。

第三十一条 对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第三十二条 对安全检查不认真、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
第十章 附则

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。

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2024年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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